  
  • 题干: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,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:“在生产、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“(二)因存在(重大事故隐患)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、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有关设备、设施、场所或者... 2022-06-10 17:08:29
  • 题干: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,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,应当提前十二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。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、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,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。() 2022-06-10 17:08:29
  • 题干: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、检举、控告;无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。() 2022-06-10 17:08:29
  • 题干: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,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。() 2022-06-10 17:08:29
  • 题干: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。() 2022-06-10 17:08:28
  • 题干:第四十四条: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(劳动保护用品)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2022-06-10 17:08:28
  • 题干: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,整改过程应当以不影响生产为前提。() 2022-06-10 17:08:28
  • 题干: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,未进行定期检测、评估、监控,未制定应急预案,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,经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未改正的,责令停产停业整顿,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() 2022-06-10 17:08:27
  • 题干:第五十七条: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,应当严格落实(岗位职责),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服从管理,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022-06-10 17:08:27
  • 题干: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,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,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。() 2022-06-10 17:08:27
上一页 655656657658659 下一页
客服QQ:809455064,422564069,809455064
客服电话:15108464671,13281017573,13308014199
© 2010-2020 成都原创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-悬赏问答网 All Rights Reserved. 工信部备案号:蜀ICP备14024553号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