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()。A、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B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%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C、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四分之一时D、监事会提议召开时E、董事会认为必要时
共1个回答 • 2022-04-08 14:33:26
举报
-
138*****477 2022-04-08 14:33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