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干:第九十四条: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未改正的,处(三万元)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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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干:第九十四条: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,责令限期改正,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未改正的,处(三万元)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,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

共1个回答 • 2022-06-10 17:08:22 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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